【本報訊】立法議會昨天(27日)審議通過7部法律,其中包括三讀通過關於稅務法彙編修訂條例,規定從明年元旦起,非法人形式的個人團體也必須繳個人所得稅。該法律主要針對影藝明星團隊及自由業從業人員,將無法利用稅務法漏洞逃避納稅。官方希望該法律生效後,可為國家財庫彌補每年數千億銖的稅收損失。
立法議會昨天下午針對各法律小組委員會提出的7部法律和法規修訂文本進行審議,其中關於稅務法彙編修訂條例草案已於前一周獲立法議會一讀審議通過,經過內容審核小組委員會在上周五完成復審程序,昨天提交立法議會作二、三讀審議,並最終獲得178票支持,4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三讀過關,預計該稅務修訂法律如果能在下月內列入政府公報,則將在明年元月1日起生效。
這項稅務法彙編修訂條例內容,旨在封堵稅務法彙編條例中一項漏洞。之前官方發現許多高收入自由業從業者有避稅操作嫌疑,為了不必繳稅。例如演員、明星及部分自由業人士,通過組織起多個「團隊」分攤收入額,使這些從業人員表面上的收入達不到必須納稅的標準,而且這些自由業從業者也不進行法人登記。
此外,立法議會昨天還審議通過版權條例,其中新增規定在電影院中使用錄影設備翻拍影片後製成CD光牒出售的侵權行為,也將列入法律管制範圍。
至於各方等待已久的「商業代孕條例」,昨天也進入立法議會一讀審議程序,立法議員就該部條例草案進行廣泛討論,該條例規定由「保護醫學科技下降生兒童委員會」負責規定試管嬰兒權益促進、科技研究和道德標準政策制定工作,明確規定代孕的條件和權益證明方法,明文禁止商業代孕行為,以及規定商業代孕處罰標準。該法律文本還加強對代孕和醫學科技降生嬰兒(試管嬰兒)的重新定義。
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部長阿敦警上將指出,該法律的出台主旨是為了保護人權,防範各打擊人口販賣行為,保護合法代孕權益,並使該項活動的人權道德保護水準達到國際標準。
立法議會昨天下午以177票支持,2票反對和6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一讀審議通過該法案,並成立由18名立法議員組成的審核委員會進行文本細節審核,以籌備進行二、三讀審議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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