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前來美生產的中國籍產婦指出,新生嬰兒一出生就有嚴重黃膽,送到加護病房照顧20多天,出院時醫療帳單高達30多萬元。由於超出給付能力,與醫院商談是否能降價。雙方之後議定降價到近5萬元,但因為她手頭沒有那麼多現金,於是要求在中國大陸的丈夫來美解決帳單糾紛。
然而其夫入境洛杉磯機場,透過中文翻譯接受移民官詢問來美理由時,誠實回答是來解決醫療帳單糾紛,並提供該家醫院聯絡電話,移民官當場拿起電話致電醫院。結果醫院有關人員說,他們根本是有心賴帳,其夫遂被移民官員下令原機遣返中國。
這名產婦提及這段遭遇時淚如雨下,指出在醫院時有些服務人員對她很兇,其實她曾給付4、5000元醫療費。但沒有能力給付後來超出能力的醫療帳單,有意帶著新生嬰兒返回中國老家,但擔心未來入境時在海關遇到刁難。
律師呂學銘指出,如果是美國公民,進出美國不致產生問題。但若不是美國公民,移民官主要詢問對方來美目的,只要對方答覆不讓人起疑,且之前未在美違反移民法規,移民官不會刁難其入境。當事人之前在美積欠醫院的大筆醫藥費,不致影響其再度來美入境的可能性。
律師蔡玟慧則說,如果該名產婦是在縣屬公立醫院生產,醫療帳單由納稅人埋單,醫院催帳部門其實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投訴,要求當事人再度入境時移民官留置問話,協助解決問題。
但如果生產的醫院只是私人小醫院,產婦與醫院孳生的醫療帳單糾紛算是民事糾紛,將不容易獲得移民局的任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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